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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调试检测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02    点击率:
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调试检测具体要求

1一般要求调试检测前,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连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68h。

2系统连续运行168h后可进入调试检测阶段,调试检测周期为72h。调试检测期间,不允许计划外的检修和调节仪器。

3如果因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故障、固定污染源故障、断电等原因造成调试检测中断,应在上述因素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为期72h的调试检测。

4进行相对准确度检测时,生产设施应达到最大生产能力50%以上。

5全系统检测时,零气和标准气应通过预设管线输送至采样探头处,经样品传输管线回到站房,经过全套预处理设施后进入气体分析仪。

6调试检测内容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在现场安装运行以后,在接受验收前,应进行技术性能指标的调试检测。调试检测的技术指标包括:

a)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分析周期;

b)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响应时间;

c)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d)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示值误差;

e)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准确度;

f)氧气C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

g)氧气CMS示值误差;

h)氧气CMS系统响应时间;

i)氧气CMS准确度;

j)流速CMS速度场系数;

k)流速CMS速度场系数精密度;

l)温度CMS准确度;

m)湿度CMS准确度。技术指标a~e的调试检测方法按附录B进行,调试检测结果不满足本技术规范技术指标要求时按附录C处理,调试检测数据可参照附录D格式记录,调试检测完成后编制调试检测报告,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E,调试检测结果应达到表1的要求。

技术指标f~m的调试检测、数据处理和数据记录格式,执行HJ75中相关要求。
voc监测技术

挥发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调试检测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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