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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监测方法标准的污染物,环评、验收和例行检测是否要监测?

发布时间:2021-09-01    点击率:
问:
 
排放标准中“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中的因子环评中需要列为特征污染物吗?RT,排放标准中“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中的因子环评中需要列为特征污染物吗?例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假如某合成树脂生产企业使用原料中包含TDI、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环评中需要把TDI、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列为特征污染物,进行污染源强核算,环境影响预测吗?
 
答:
 
没有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不代表没有特征污染物;验收和例行检测,按照《排放标准》不需要监测;环评应按照相应要素导则要求,识别污染因子,显然,这属于特征污染物,需要核定源强,并开展预测和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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