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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官方回复: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六条的理解
销售经理孔经理全国热线:400-050-3910时间:2020-03-30 15:46浏览次数:

   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六条的理解:第六条属于本名录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假设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为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工艺中有生物质工业窑炉,对照分类管理名录,按照行业来说,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排污许可是登记管理,但是有个生物质工业窑炉,如果按通用工序管理,就是简化管理。请问该行业排污许可申报时是按登记管理还是简化管理?

答复内容

  
您好!正如第六条所说:“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而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由此说明:贵公司所使用的通用工序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是简化管理;其他方面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只需填报排污登记表即可,是登记管理。

答复部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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