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湿度单位问题的回复
销售经理孔经理全国热线:400-050-3910时间:2021-08-31 20:04浏览次数:

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湿度单位问题的回复

 

来 信:
  HJ_75-2017_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_76-2017_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烟气湿度”的提法及单位不一致,建议统一湿度的提法,并是否明确单位为体积比的百分数(vol-%、%vol或%V/V哪一个准确?) 1、HJ_75-2017 P20页中Xsw的单位“%”是否应明确为体积百分比;2、HJ_75-2017 P31、34页中“Xsw-烟气含湿量”是否应明确单位为体积百分比;3、HJ_75-2017 P32页中“Xsw-烟气绝对湿度(又称水分含量)”提法是否正确,应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4、HJ_75-2017 中其它页面出现的有关湿度的提法、单位是否需要统一;5、HJ_76-2017 P25 “Xsw-烟气绝对湿度(含水量),%”提法是否正确,应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6、HJ_76-2017 P35中烟气湿度等单位为(%V/V),意思是体积百分比,在HJ_76-2007 9.1.9中提法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
 
回复: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中烟气含湿量和烟气湿度(水分含量)的概念相同,均表示烟气中水分的体积百分比,单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