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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J836标准中采样体积与增重要求的说明
HJ836标准规定,颗粒物采样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有效样品:
采样体积达到1立方米(1m³);
样品增重不小于1毫克(1mg)。
实际采样中的判断与处理:
现场操作(采样体积为主):由于现场采样时无法精确获知样品增重,通常优先以采样体积是否达到1m³作为现场判定样品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这是最常用、最直观的现场质量控制手段。
实验室确认(增重判定):
当因颗粒物浓度较高而需要缩短采样时间,导致实际采样体积未达到1m³时,样品是否有效最终以实验室精密天平称量得到的实际增重结果为准。
这是一种事后判定的方式。如果实验室测定结果显示增重未达到1mg,则该次采样无效,必须作废并重新采样。
确保采样有效性的建议措施:
预判浓度,计算最小体积:在采样前,应通过查阅该排放口的历史监测数据等途径,预估颗粒物浓度范围,据此计算出满足增重1mg要求的最小采样体积。
确保采样量:每次采样时,在符合方法标准其他要求的前提下,采样体积应不小于计算出的最小采样体积。为增加可靠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适当增加采样体积。
关注工况波动:对于颗粒物浓度波动较大的排放源,应进行工况调查,尽可能选择在浓度高峰期进行采样。
现场辅助观察:采样过程中,可观察采样枪外表的颗粒物附着情况,作为浓度高低的辅助参考(但不能替代体积或增重的定量要求)。
结论:
HJ836标准中采样体积(≥1m³)和样品增重(≥1mg)是两个独立且等效的有效性判据。现场以采样体积达标为常规操作;当体积未达标时,有效性最终取决于实验室测定的增重结果,不合格则需重采。提前预估浓度、确保足够的采样体积(尤其是不小于最小计算体积)是保证采样成功的关键。
关于新泽仪器:
新泽仪器专注于环境监测与分析仪器的研发与生产,主营设备包括各类环境空气与废气采样器(如颗粒物采样枪、烟气采样器等)、水质采样与监测设备、实验室分析仪器以及相关的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为环境监测提供专业、可靠的设备支持。
(防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