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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关于CEMS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双量程的设置及设备要求
销售经理孔经理全国热线:400-050-3910时间:2026-01-20 16:56浏览次数:

    问:尊敬的老师,来信咨询关于CEMS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双量程的设置及设备要求事宜。生态环境部484号文对双量程的要求是“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的,测试量程应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低量程范围一般设置为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1.5-2倍,高量程范围一般设置为原烟气最高浓度的1-1.5倍”、省管理办法要求是“。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的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程应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低量程上限时自动切换”。HJ1403-2024要求“4.3监测单元应具有多量程自动切换功能。”现市场上的气体分析仪双量程都是软件切换计算,并非真正的物理独立双量程。咨询:1、目前无双量程设备技术规范,软件切换计算的双量程设备是否满足要求?2、高量程的原烟气浓度如何确定?3、HJ1403-2024对双量程设备无明确人要求,只描述多量程自动切换,具体应该如何执行?4、如果现场设备单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2-3倍,测试准确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必须更换双量程设备,可否继续使用?5、部484号文件未公开发布,事否必须强制执行?

 

    答:您好!若排污单位涉及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自动监测设备,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要求应满足标准HJ1403要求;高量程的烟气浓度可以通过手工监测获得;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规定,涉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的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程应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低量程上限时自动切换,量程设置信息需自动传输至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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