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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标准理解的回复
销售经理孔经理全国热线:400-050-3910时间:2021-08-31 20:23浏览次数:

1.关于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  技术规范》(HJ 75-2017)标准理解的回复

来信:
  HJ 75-2017 表2准确度验收要求中写的是排放浓度,那我们会理解为是比对折算浓度。但如果比对折算浓度的话就可能出现实测浓度和含氧量都未能比对上但是折算浓度却比对上这种不科学的极端情况。我认为既然已经单独比对了含氧量,是不是比实测浓度更科学。
 
回复:
  经与标准编制单位核实,《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表2准确度验收要求中排放浓度指实测浓度。

2.关于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  技术规范》(HJ 75-2017)标准理解的回复

 


 

来 信: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中 第7章 7.1.2.1中“颗粒物CEMS和流速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处;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0.5倍烟道直径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是否已经包括流速参数呢?流速CMS是针对颗粒物CEMS的吗? 

回 复:

  颗粒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和流速CMS分别指的是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流速进行连续监测的监测单元,具体设置位置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的规定执行。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监测不包括流速参数,流速参数由流速CMS监测。